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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须知

申请集中办理的毕业生需在6月11日12:00前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job.bit.edu.cn/),通过“切换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在“手续办理”菜单栏中进行“就业去向”“户档信息”的填报/核实。户口派遣相关信息将从线上系统直接抓取。


一、集中办理(由保卫部户籍室统一到派出所办理)

1.京外迁移

①转回生源地:户口迁移地址以家庭户口本第一页地址一栏为准,加上省市,例如:**省**市**区******(具体到门牌号);

②京外就业:户口迁移地址以用人单位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填写详细地址,例如:**省**市**区******(具体到门牌号);

③京外升学:户口迁移地址以升学学校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填写详细地址,例如:**省**市**区******(具体到门牌号)。

注:1.本校升学的同学如户口不继续留在学校回原籍的,户口迁移地址以家庭户口本第一页地址一栏为准,加上省市,例如:**省**市**区******(具体到门牌号)。(填报前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落户政策,确定能办理再迁出)  

2.京内迁移:

①京内就业:户口迁移地址以用人单位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填写详细地址;

②京内升学:户口迁移地址以升学学校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填写详细地址;

③本校升学:户口迁移地址填写“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或“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除外。


二、零散办理(学生自行办理)

1.京外迁移:

①转回生源地:携带学院开具加盖公章的《户口迁移去向表》(找辅导员开具)到保卫部户籍室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前往万寿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②京外就业:携带学院开具加盖公章的《户口迁移去向表》(找辅导员开具)到保卫部户籍室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前往万寿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③京外升学:携带《录取通知书》到保卫部户籍室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前往万寿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④其他形式京外落户:携带落户地开具的《准迁证》到保卫部户籍室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前往万寿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采取跨省通办线上办理户口迁移的请咨询落户地派出所相关流程。

注:出国留学的学生,户口以回生源地为主。

2.京内迁移:

毕业生持《接收函》(进京落户批件)到保卫部户籍室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

3.京内升学:

毕业生持其他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或电子版)到保卫部户籍室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


注意事项:

1.毕业生离校前,户口迁移由保卫部户籍老师统一前往万寿寺派出所集中办理。之后毕业生户口迁移实行零散办理。

2.户口迁移地址一定要填写到具体地址,例如: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不能只写到街道或派出所。

3.《户口迁移证》仅限于京外迁移的同学;《常住人口登记卡》仅限于京内迁移的同学;《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不能同时存在。

4.申请户口缓派暂存的学生需填写户口暂存承诺书(见附件2,必须加附本人手写签名,暂存期限不超过两年),纸质版于6月13日前提交至文萃楼C1010戴老师处。

5.京外户口迁移打印《户口迁移证》后代表户口已迁出,万寿寺派出所不能再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需开具的应在户口迁出之前办理。

6.户口迁出后无法恢复,请务必先和用人单位确认能接收户口时再申请户口迁出打印《户口迁移证》。单位暂不接收户口或要求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的可申请户口缓派,待单位接收时再办理迁出。


保卫部户籍室电话:68912816

户籍室办公地点:信息中心楼北侧保卫部户籍室

设计与艺术学院联络人:戴老师 010-8138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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