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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人才招聘启事

 

  北京理工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工业设计系,为国内最早设置工业设计专业的设计院系之一,是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第一、二届副理事长单位,第一批“全国高等院校工业设计学会”和“中国工业设计高等教育学会”成员,以及教育部工业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2002年成立设计艺术学院,2009年学院更名为设计与艺术学院,同年工业设计专业获批北京市重点专业,该专业2012年获批工信部重点专业。历经三十余年的实践与探索,学院已培养本科生2230余人,在本科专业教育的基础上,促进学院的学科在设计教育领域始终稳步地发展。2000年获批设计艺术学硕士授权;2010年获批艺术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2011年获批调整为设计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2016年3月,增设为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多年来已经培养硕士研究生1915人,博士研究生(与机械与车辆学院联合培养)53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75人,其中专任教师59人,下设工业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文化遗产系、造型艺术系、传统工艺美术系及艺术理论研究部7个专业系部,及综合实验中心、车辆造型设计实验室、数字交互设计实验室、军事装备实验室、人因工程与交互设计实验室、数字影像采集实验室、传统工艺美术实验室、雷士照明光环境设计研究院等实验平台和研究机构,每年招收本科生约120人,研究生约130人(含博士研究生)。

  为满足学院发展需求,更好的完成“双一流”建设规划,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英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方向

  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理论研究、美术学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

  1.热爱高校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

  2.在本研究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考虑)。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科研能力突出,具有成为本领域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的能力或潜力。

  3.具有较广泛的海内外学术联系,具备较强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 具有教授职称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或具有副教授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 具有标志性重要成果的特别优秀人才、学科专业建设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即日起可向北京理工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提交应聘材料,内容包括:

  1. 详细个人简历,应包括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时不间断的教育经历、教学经历、科研经历,以及论文、著作和作品清单;

  2. 各类证书及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任现职的证明等。其中,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

  3. 教学与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教研科研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及教材、作品参加重要展览,其他证明本人学术成果的材料。

  4. 应聘岗位的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招聘时限

  本招聘启事常年有效。

 

六、联系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应聘材料发至以下联络方式(可提交电子版材料):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 李爽(收)

  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86-10-68912682

  传真:86-10-68915619

  电子邮件:lishuang@bit.edu.cn

 

  欢迎海内外高水平学术人才应聘。

 

 

 

北京理工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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