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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努力、争先创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201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项奖励的评审要遵循“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2016级新生(硕博连读生除外)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

 

  三、评选条件:

  各项奖励的评选工作原则上按照《学生手册》中《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规定》及《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研究生班集体、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团队的规定》(附件1)。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可兼获。

 

  四、评选要求:

  1、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宁缺毋滥,严格把握评选标准,按照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鼓励学生全员参与,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情况。

 

  2、优秀学生/研究生评选比例为学生/研究生总数的10%,其中1%为优秀学生/研究生标兵,9%为优秀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研究生干部比例为学生/研究生总数的2%。

 

  3、凡经学院初评推荐的优秀个人要填写相应的登记表(正反面打印,研究生本科生填写各自表格材料),每人只需打印一份并按要求签署意见(辅导员、班主任、导师、院领导)、盖章(教学章和学院公章)上交即可。

 

  4、学校将对学院推荐上报的各项获奖单位的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学生个人,不再补报或调换。

 

  5、请相关学生于2016年10月17日(周一)下午5点前提交以下材料:学生个人纸质版申请表格(正反面打印、每人1份)。

 

  6、上述电子版发送到bitsheji@qq.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17日(周一)下午5:00前工作时间提交至中心教学楼1110(良乡校区至善园A205)。

 

  7、学生工作部将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学校将在年底组织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对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品,获奖个人材料将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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