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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艺术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为做好我院2021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原则

    1.推免工作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必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控制条件,实事求是,择优推荐,保证质量。

    2.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应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做人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行为记录,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应得学分,且按规定计入推免成绩排名的课程和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对于有一门不及格课程记录的,要求截止到推免工作时已考核通过;到推荐时为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满足上述要求的学生方具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否则不予推荐。

    3.推免名额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用于向本校和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设计与艺术学院推免名额共23个,按照各专业在籍学生人数,确定工业设计6人,产品设计9人,视觉传达设计4人,环境设计3人,环境设计(文化遗产与现代设计方向)1人,如该专业无符合条件学生,名额则顺延至学院其他专业。

    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获得推荐资格。

    1.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

    在选拔推荐学生时,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主要推荐条件,学生成绩排名由学院计算并公示,以学院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成绩排名为准。并适当考虑学生的其他表现,进行综合排名,以综合排名顺序推荐。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30%以内(分母为专业在籍学生数)。

    其他表现的构成:思想品德+宿舍卫生+综合素质表现(包括社会工作,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实践创新等)

    综合排名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名次x0.85+其他表现排名名次x0.15

    2.按专业学习成绩和特长综合排序推荐

    该方式适用于竞赛获奖生和学术专长生,且在学院选拔中未按方式(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该两类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40%以内。

    竞赛获奖生: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学校认定的国际级或国家级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并满足相应排序要求的学生。

    学术专长生:指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出版专著、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等的学生。

    申请竞赛获奖生、学术专长生的同学,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学生参赛证明及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学术专长生须经3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其中学生申报成果为论文的,须同时提交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引用检索证明报告》。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在学院公示

    竞赛获奖生和学术专长生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的方式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竞赛获奖生、学术专长生及学院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组织通过审定的学生公开答辩,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三、推荐免试工作安排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巩超

    副组长:张梦雯 肖雄 杨建明

    组员:夏欣迪 袁园 邱越 程九军 王涛 申华平

    推免工作组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

    2.主要时间节点:

    2020年9月25日,将学院推荐实施细则上交教务处,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符合竞赛获奖生、学术专长生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需把相关材料和申请于2020年9月25日中午12点之前提交学院,9月29日前学校组织通过审定的学生公开答辩。

    我院将于2020年10月5日之前,将推免生候选人员名单报教务部,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为确保推荐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推荐名额作废,杜绝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因出国、就业等原因浪费我校宝贵的推免名额。每一位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署《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协议书的内容执行。

设计与艺术学院咨询、申诉渠道

    学院推荐工作咨询、申诉: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电子邮箱:7420131102@bit.edu.cn

    电话:010-68912682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中心教学楼1108室

    邮编:100081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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